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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施工合同无效情形分析

  建设施工合同无效情形分析是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单位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违法分包的、非法转包的、须招标而未招标或中标无效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一、建设施工合同无效情形分析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单位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  2.没有资质或没有相应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单位名义的,通常说的“挂靠”。由于国家基础建设的大规模上马,城镇化步伐的加快,投融资渠道不畅,建设工程高利润回报加之管理存在很多不足,“挂靠”这一特殊形式就随着建筑业空前繁荣的市场应时而生。  3.必须招标的未进行招投标或中标无效。  4.违法分包。施工总包单位进行项目分包很常见,但违反规定的分包也可导致分包合同无效  5.转包。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  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找法网提醒您,如果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则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重新计算:  1.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  2.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3.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4.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三、建筑施工合同违约上限是多少  建筑施工合同违约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私募基金有限合伙成立的流程

  对在金融领域工作的朋友而言,私募基金是经常听见的事情,这也涉及很多的法律问题,其中之一便是合伙流程。那么私募基金有限合伙的相关流程?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一、 私募基金有限合伙成立的流程  私募基金有限合伙成立的流程是: 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企业的设立条件及程序基本遵循《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关于做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企业登记程序规定》等文件的要求。  1、根据《合伙企业法》的相关规定,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限合伙企业由2人以上50人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  (2)有书面合伙协议;  (3)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4)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但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设立步骤  (1)进行名称预先核准;  (2)申请设立登记;  (3)领取营业执照;  (4)备案登记。    二、合伙人协议书  第一条合伙宗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合伙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合伙人____(姓名)以___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___元;______(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  (二)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___年__月__日以前交齐。  (三)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__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三、合伙开公司要注意什么  (一) 要建立一套合作规则  一切按合作的规则办事,不能只凭感情处理问题。这是最重要的一点。比如说:虽然大家股份各占50%,但说好人事权是我管的,你就算占股份再多,也不能干涉。不能说你有一个朋友想进来,你就可以让他进来。一定最终要我同意才行,因为事先大家说好这个权力是我为最终的决定权的。或者有些人会心软,觉得大家都是朋友,不是朋友也不会合伙做生意啦,一下子难以拒绝,但这个人其实你是不喜欢的,觉得不适合的,但最终还是碍于面子同意了。其实这样是错误的。合作做生意,大家不要斤斤计较,但指的是非原则的问题,如果是原则的问题,一定要“斤斤计较”。如果原则问题都可以放弃,那么你们的合作最终我想是会失败的。  (二) 时刻掌握主动权  在没有看好合伙人之前,最好不要轻易合伙。即使合伙了,自己必须要在整个企业经营中掌握主动权,如人事、财务、客户资料、上游供应商的关系等核心资源。如果出现问题你才有能力去处理,防止互相扯皮的现象,最大限度地降低对企业的伤害。  (三) 股东要签订竞业及商业保密协议  合作期间和合作结束两年内不得从事同行业和高相关度的行业。这样可以有效防止个人私心的膨胀而导致分裂。竞业协议可延伸到企业核心人员和中高管理层,在新员工入职前就实施,先小人后君子。  (四) 对待能人的方式  公司发展需要很多的能人,这些人的能力特别好,但不一定适合当股东。我们可以用高薪+分红方式来留人,而非用股份的方式。  (五) 处理冲突时做好最坏的打算  股东间出现分歧,自己要做好最坏的打算,做到心中有底,处理问题时就会以比较平和的心态、理性的去面对,让事情得到圆满解决。在不违反原则性前提下,要本着不伤和气、好聚好散前提处理事情,合作不成还可以继续当好朋友。  (六) 在合作中建立良好的沟通  合伙人在合作过程中最为忌讳的是互相猜忌,打自己的小算盘,这样的合作肯定不会长久的。出现问题要本着真诚、互信、公心态度来解决,有什么事情放到桌面上来讨论,就事论事,大家如果都是出于公心,分歧是很容易得到解决的。这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点。这点第一是可以不断加深双方信任。第二是多交流,多了解对方,能更好地协调工作。第三是可以及时化解双方的矛盾,不让其发展壮大。 .  (七)不要让任何股东的亲戚在公司上班  在公司里不能出现任何股东亲戚的影子,无论股东的家庭成员是谁,有多大的本事,或者可以给公司带来多大帮助,都不能成为其家庭成员在公司上班的理由,这个是大家合作的根基,不可以去动摇。 .  这里说的并不是说不能请自己的亲人加入公司,我指的是那些并没有在公司有正式职位的亲属,如彼此的父母,妻子,弟妹等,他们在外面有自己的工作,没在公司正式任任何职务,但他们是合伙人的亲人,但却在一旁指手画脚,中伤对方。  不要让这种现像出现。这也是非常伤害大家合作的问题。这种问题合伙人事先也要商量好,形成共识,并且自己约束自己的亲人。当然,这并不是说不可以让自己的亲属给你意见,但给意见应在背后,不能让他们当着你的合伙人的面说,特别是不能让他们直接去说你的合伙人,就算合伙人真的有错。  (八) 财务要透明,要彼此一清二楚  一定要一个人请会计,一个人请出纳,或者过一段时间大家交换。合伙做生意就是为了赚钱,如果财务都不清不楚,大家都不知谁贪污了谁,那么最终也一定是失败的。对于这一点,有些朋友说,刚开始时公司规模比较小,还请不起会计出纳,如何办?那就两个人自己做帐,比如两人去银行开一本存折,把两人合伙做生意的钱全部放入这本存折,然后做一本银行日结帐。总之钱一定要明明白白,不能有任何的蔬忽。因为钱是最易伤感情的问题,也是最重要的问题。再有的帐目要做两本,各人一本。这样就明明白白,不怕对方修改帐目,因为大家都有底。  综上所述可知,合伙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企业的设立条件及程序基本遵循《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关于做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企业登记程序规定》等文件的要求。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贷款滞纳金有上限吗

  目前,市场上的放贷机构非常多,但不是每一家都可靠的,所以在选择的时候一定要擦亮眼睛,而且要按时偿还贷款,因为要是逾期的话,不仅会影响个人的信誉,还会产生滞纳金的,那么贷款滞纳金有上限吗?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一、贷款滞纳金有上限吗  贷款滞纳金是有上限的,就是不能超过年利率的24%。  二、贷款逾期滞纳金怎么计算  (1)贷款合同有约定滞纳金标准的,按合同约定的计算;  (2)贷款合同没有约定滞纳金标准的,按央行关于贷款逾期罚息的计算标准计算,具体来说,滞纳金的金额=逾期未偿还金额*贷款利率(1+30%~50%)*逾期天数。  三、滞纳金的性质界定是怎么样的  滞纳金是指税务机关基于纳税人未在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事实,而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一定比例的附带征收。各国法律对滞纳金的法律性质的认定并不一致,大体包括以下几种:  1、损害赔偿说。该说认为,税收债务是一种公法上的金钱给付之债。当清偿期届满时,如果纳税人不能如期履行义务,就会构成迟延履行,进而给债权人带来损失,需要通过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等方式加以弥补。基于此,滞纳金的比例不能太高,虽然其可以高于金融机构贷款的利息率,但是大致不能超出民间借贷的利息率太多。  2、行政处罚说。该说认为,滞纳金是税务机关对于纳税人未及时缴纳税款的一种经济制裁措施。持这种观点的学者认为滞纳金具有惩罚性,滞纳金即罚款。  3、行政秩序罚说。依照此说,滞纳金是对纳税人过去违反税法义务行为的制裁。如果按照这种理解,滞纳金与罚款实际上没有任何差别,将滞纳金列入税收附带债务也没有合理性可言。  4、损害赔偿兼行政执行罚说。该说认为,滞纳金主要是一种迟延履行的损害赔偿,但同时也兼有行政执行罚的性质。如果滞纳金只是一种行政执行罚,那么在征收滞纳金的同时,还应该加计利息。然而实际上,滞纳金与利息从来不会同时课征。  综上所述,贷款逾期的话收滞纳金是合理的,而且这一点肯定在贷款合同中写清楚了,不过关于滞纳金的数额要做明确的规定,不能过高,要是过高的话就不合法了,贷款人是可以拒付的。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商标侵权追诉期多长

  商标侵权犯罪有: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非法制造与销售非法制造注册商标。商标侵权追诉期三年,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当事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害之日起开始计算的。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一、商标侵权犯罪有哪些  商标侵权犯罪有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 【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五条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商标侵权追诉期多长  商标侵权的追诉期是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商标侵权的标准有哪些  1.侵权人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  2.侵权人明知没有许可,仍然实施使用、销售、伪造、擅自制造、更换他人合法注册商标等行为;  3.前述的侵权人行为与商标注册人遭受的实际损失存在因果联系。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公司购买不良资产怎么处理

  公司购买不良资产处理方式有资产重组、债权转股权、多样化出售,处置周期一般是半年至一年,具体流程包括确定拟处置标的之后进行公示,尽职调查,谈判之后,报批并进行拍卖,然后签约付款办理债权交接手续之后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接下来将由小编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赶紧随着小编的视角一起来看看吧!    一、公司购买不良资产怎么处理  公司购买不良资产处理的方式:  1.诉讼追偿  司法诉讼是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维护国家金融债权的最后屏障,也是经济活动中追索债务最常用的手段  2.资产重组  资产的重组包括债务重组,企业重组,资产转换和并购等,其中债务重组包括以资抵债、债务更新、资产置换、商业性债转股、折扣变现及协议转让等方式。  3.债权转股权  债权转股权,指经过资产管理公司的独立评审和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将银行转让给资产管理公司的对企业的债权转为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由资产管理公司进行阶段性持股,并对所持股权进行经营管理。  二、不良资产处置周期一般多久    不良资产处置周期一般是半年至一年,具体流程如下:  1.确定拟处置标的、处置公示;  2.进行尽职调查;  3.谈判;  4.报批;  5.拍卖;  6.签约付款;  7.债权交接、债权转让公告。  三、不良资产的接受程序是什么  1.资料审查。所审查的资料,是指证明债权债务关系或资产所有权的有关法律文书,包括:  (1)一般贷款类资产。如借款合同、担保合同、证明担保或抵押权利存在的其它法律文书等。  (2)以物抵贷类资产。如抵贷协议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仲裁书、以物抵贷资产清单等。  (3)涉诉贷款及相应法律文件。如起诉状、上诉状、撤诉申请书、财产保全申请书、支付令申请书以及破产还贷申请书、判决书、调解书和申请执行书、执行证明等相关法律文书。  2.债务人资信调查及现场检查。  3.资料分析及综合评估。所谓资料分析和综合评估就是要在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的基础上,对拟接收的不良资产进行评估分类,进而制订出接收方案和初步的处置意见。以上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咨询平台律师,在线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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